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31 15:28:38
办理纳税证明的方法如下:
地税局开具纳税证明
《XX地方税务局开具纳税证明申请核准表》(加盖公章)。
税务登记证副本(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前往当地税务局的办税服务厅。
提交申请表格及所需资料。
税务机关审核资料完整性和填写准确性。
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并开具纳税证明。
国税局纳税证明开具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填写《开具纳税人证明申请表》(加盖公章)。
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
提交申请表格及所需资料。
税务机关审核资料完整性和填写准确性。
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并开具纳税证明。
个人纳税证明开具
身份证。
申请表。
地税服务大厅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窗口。
办税服务厅。
自助办税机。
电子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