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8 02:25:02
事故车辆被扣留后,其可以取出的时间主要取决于是否需要进行车辆检验、鉴定,以及具体处理程序的复杂程度。以下是几种常见情况下的扣车及取车时间限制:
如果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交警扣留事故车辆的时间一般为 33天。这个时间包括交警在3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决定立案后3日内委托做检验鉴定、鉴定机构在20日内检验鉴定完毕、交警在2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送到当事人、交警在检验鉴定确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
如果需要重新检验、鉴定,扣留事故车辆期限为 58天。这包括上述33天的期限,加上3天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的期限为20天、交警在2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送到当事人。
如果20天内不能完成对车辆的检验鉴定,最长期限为 60天。
对于事故情节简单,走简易程序的情况,从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起五日内,交警会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后,通常为两个工作日确认,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取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鉴定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进行审核,并在收到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之日起五日内,将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当事人。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综合以上情况,事故车辆在 15天至60天不等的时间内可以取出,具体取车时间取决于事故处理的进度和是否需要重新检验、鉴定。
建议:
当事人在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领取车辆后,应及时前往指定地点领取车辆,并办理相关手续。
如果需要重新检验、鉴定,应尽早提出申请,以缩短扣留车辆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