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6:55:50
医疗保险通常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用人单位以上一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7.5%的比例缴纳。
单位缴费数额的70%纳入统筹基金账户,30%记入职工个人账户。
职工个人一般按本人工资收入的2%缴纳,全部记入职工个人账户。
示例计算
假设某职工月工资收入为5000元:
个人缴费:5000元 × 2% = 100元
单位缴费:5000元 × 7.5% = 375元
其中,单位缴费的30%即375元 × 30% = 112.5元记入职工个人账户
因此,该职工医疗保险账户的月储存额为个人缴费的100元加上单位缴费记入个人账户的112.5元,合计212.5元。
医疗期计算
医疗期的计算根据职工的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确定,通常范围在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之间,具体规定如下: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医疗期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计算,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如果员工连续休医疗期,则连续计算医疗期直至期满;如果间断休医疗期,则可累计计算医疗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