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04:44:03
超速超载的处罚标准如下:
时速超过限定时速不到10%的,给予警告。
在限速为50公里以下的道路:
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处50元罚款。
时速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不到50%的,处100元罚款。
时速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300元罚款。
时速超过限定时速70%的,处500元罚款。
在限速为50公里以上80公里以下的道路:
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处100元罚款。
时速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不到50%的,处150元罚款。
时速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500元罚款。
时速超过限定时速70%的,处1000元罚款。
在限速为80公里以上100公里以下的道路:
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处150元罚款。
时速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不到50%的,处200元罚款。
时速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1000元罚款。
时速超过限定时速70%的,处1500元罚款。
在限速为100公里以上的道路:
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50%的,处200元罚款。
时速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1500元罚款。
时速超过限定时速70%以上的,处2000元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扣12分。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一次记12分。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一次记9分。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20%,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一次记6分。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一次记3分。
建议
驾驶员应严格遵守限速规定,避免超速行驶。
货运机动车应严格按照核定载质量装载货物,避免超载。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时,应严格遵守载客规定,确保乘客安全。
通过这些处罚措施,可以有效减少因超速超载导致的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