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4:52:20
工龄的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一般工龄是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
本企业工龄应以工人职员在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计算,包括曾离职后回本企业工作的时间。
连续工龄不仅包括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还包括前后两个工作单位可以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
若没有可以合并的情况,连续工龄就是本企业工龄。
工作年限是按周年计算后剩余的月数,超过六个月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和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
应届毕业生工龄以实际参加工作并缴纳社保的起始时间开始计算,累计工作时间为工龄。
军队退伍复员人员的工龄认定,可以选择以军龄作为起始工作时间,或以退伍复员后重新安排工作的时间为准。
待业青年和长期临时工的工龄认定,若在甲单位取得指标转正定级,其参加工作时间和后面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
工龄是劳动者的重要权益,连续工作满10年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反映了职工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以及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
在校学习期间不计算工龄工资,但入学前和毕业后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可以合并计算。
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的工龄计算有特殊规定。
职工在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连续计算为本企业工龄;超过6个月病愈后,仍回原企业工作者,除超过6个月的期间不算工龄以外,其前后工龄应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这些规定综合了不同情况下工龄的计算方法,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确保工龄在退休待遇、劳动权利等方面得到合理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