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8 08:34:03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 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