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28 11:55:02
构造柱的设置位置主要根据《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来确定,具体包括以下几个部位:
楼电梯间四角;
外墙四角及转角;
楼梯斜梯段上下端对应的墙体处;
错层部位横墙与外纵墙交接处;
大房间内外墙交接处;
较大洞口两侧(一般指不小于2.1m洞口);
各层横墙很少的房屋,应按增加二层的层数设置构造柱;
采用蒸压灰砂普通砖和蒸压粉煤灰普通砖的砌体房屋,当砌体的抗剪强度仅达到普通黏土砖砌体的70%时,应根据增加一层的层数按本条1~4款要求设置构造柱;
有错层的多层房屋,在错层部位应设置墙,其与其他墙交接处应设置构造柱;在错层部位的错层楼板位置应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
当房屋层数不低于四层时,底部1/4楼层处错层部位墙中部的构造柱间距不宜大于2m;
受力或稳定性不足的小墙垛;
跨度较大的梁下墙体的厚度受限制时,于梁下设置;
墙体的高厚比较大如自承重墙或风荷载较大时,可在墙的适当部位设置构造柱;
砌体类型结构或构件的受力或稳定要求,以及其他功能或构造要求,在墙体中的规定部位设置现浇混凝土构造柱;
对于大开间荷载较大或层高较高以及层数大于等于8层的砌体结构房屋宜按下列要求在墙体的两端、较大洞口的两侧和房屋纵横墙交接处设置构造柱;
构造柱的间距,当按组合墙考虑构造柱受力时,或考虑构造柱提高墙体的稳定性时,其间距不宜大于4m,其他情况不宜大于墙高的1.5-2倍及6m,或按有关的规范执行;
构造柱应与圈梁有可靠的连接;
填充墙长度超过5m或层高2倍时,墙体中部应设置构造柱,构造柱间距不宜大于4m;
当楼梯间和电梯间采用砌体填充时,应在四角设置构造柱;
填充墙开有宽度小于2m的门窗洞口时,洞口边宜设置抱框;填充墙开有宽度大于2m的门窗洞口时,洞口边宜设置构造柱;
外墙的L形转角处、内墙和外墙交接处宜设置构造柱;
当填充墙端部无主体结构或垂直墙体与之拉结时,端部应设置构造柱;
圆弧形外墙应加密设置构造柱,墙高中部宜设置水平系梁,且间距不宜大于2m。
综上所述,构造柱的设置位置主要包括建筑物的四角、转角、楼梯间、错层部位、大房间内外墙交接处、较大洞口两侧等。此外,根据房屋层数、地震烈度以及具体设计要求,构造柱的设置位置和间距可能会有所调整。在施工过程中,构造柱应与圈梁、地梁和基础梁一起作用,形成整体结构,并与分布筋进行连接,以增强建筑物的整体性和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