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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担保时间是多久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22:48:02    

连带担保的时间主要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未约定保证期间:

如果债权人与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期间,那么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约定保证期间:

如果债权人与保证人约定了保证期间,但该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则视为没有约定。在这种情况下,保证期间仍然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约定不明确:

如果债权人与保证人虽然约定了保证期间,但该期间不明确,同样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应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法律适用: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上述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如果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综上所述,连带担保的时间一般为六个月,除非双方当事人有其他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在约定不明的情况下,法律明确规定了保证期间的计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