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8 22:15:31
当票据遗失时,可以采取以下步骤进行退费:
首先尝试与对方协商,看是否能够通过友好沟通解决问题。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寻找辅助证据来证明购买行为,进而主张退货或退款。
如果收据是两联或三联单,可以要求查看存单;
如果只有手写的纸条收据,可以查找与对方的银行转账记录;
逐层往上找,寻求财务主管等内部人员的帮助。
一般情况下,收据丢失并不需要登报声明。但如果对方要求,可以考虑登报声明以进一步证明丢失事实。
如果有了初步证据,对方仍然拒不认账,应尽快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注意不要超过诉讼时效。
如果丢失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接受税务机关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