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02:55:12
办理二级残疾证的流程如下:
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需持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户口本、病历卡(就诊卡)和二寸免冠近照七张,向区残联提出办证申请。
申请人凭申请表到指定医院进行残疾评定,由医生填写评定表一式三份,经医生签字(盖章)并加盖区残疾鉴定专用章后,由区残联统一到评定医院领取。
区残联根据申请人的相关材料和指定医院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进行初审,审核无误后将评定表相关信息录入数据库,并打印残疾人证相关信息,连同申请表、评定表等材料,报市残联审批备案。
备案成功后,等待通知,即可领取残疾证。
所需手续
农村籍和城镇无业人员:持村(居)委会介绍信到户口所在乡镇残联审核登记盖章后,由本人在法定监护人(无监护人可有亲友或村居委指定专人)陪同下,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二寸近期彩色照片3张和病历或相关病情资料到县残联办理。
城镇职工:由所在单位工作人员带领,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二寸近期彩照3张、有关病情资料、工资单、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到县残联办理。
注意事项
残疾比较明显,能明显达到标准的,残联可直接办理。残疾不明显的,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相关病历证明。
精神、智力残疾出具市精神鉴定中心证明。听力、言语、视力残疾出具村居及单位证明,致残时间、原因,并附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并咨询当地残联或指定医院,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