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8:27:02
径行逮捕是一种 在特定条件下直接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诉讼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1条第3款的规定,径行逮捕适用于以下情形:
存在确凿证据证实犯罪行为已发生,并且根据这些证据判断,犯罪嫌疑人可能会面临至少一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处罚。
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具有严重的危害性,可能对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构成现实威胁。
犯罪嫌疑人有可能销毁、篡改关键证据,妨碍证人提供真实证言,甚至与同伙串通口供。
犯罪嫌疑人可能对受害者、举报人、控告人等相关人士实施报复行为。
犯罪嫌疑人有自杀倾向或者试图逃离现场。
径行逮捕制度直接认定这些情形的被追诉人具有社会危险性,属于法律拟制。这种制度的正当性唯一根据是其是否具有事实基础。
需要注意的是,径行逮捕制度并不等同于径行拘留。径行拘留是指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没有拘留证就直接拘留,但之后需要补办相关手续。而径行逮捕则是在未经过常规拘留程序的前提下,直接对涉案人员采取强制措施。
综上所述,径行逮捕是一种在具备充分证据和事实基础上,针对具有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直接采取的强制措施,以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