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8 15:53:0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刑事责任追究标准如下: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
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
当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时,如果达到上述人数标准,相关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