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8 09:45:02
最新产假规定如下: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包括产前15天休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各地在二胎开放后纷纷增加了奖励产假30-90天不等。例如,北京、上海、天津、辽宁、安徽、四川、新疆等地的产假天数为158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各省男职工陪产假时间不同,具体天数可参考各地规定。
建议
了解当地政策:不同省份的产假政策有所不同,建议了解所在省份的具体规定,以便享受完整的产假和陪产假待遇。
生育保险:如果参加了生育保险,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