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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由哪个法院受理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08:33:32    

离婚案件的受理法院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应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或者被告的住所地不明确,可以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如果双方当事人都不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可以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特殊情况

军婚案件:

涉及军人的离婚案件,可以由军人一方的驻地或者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涉外离婚案件:涉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华侨的离婚案件,可以由被告在中国的经常居住地或者原告在中国的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级别管辖:

在一些情况下,如财产争议较大,可能需要在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基层人民法院:

大多数离婚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也有例外情况。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