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4 18:38:30
国企辞职后,档案处理方式如下:
国有企业会将职工档案托管到当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人才服务机构。
职工可以根据个人申请,将档案调入现工作单位当地的人才机构。现单位需要出具就业证明材料,并向就业部门所在就业地所在的公共服务机构申请开具调档函,以便将档案调入现地。
如果辞职后没有新工作单位或者工作单位不具备档案保管权限,职工可以将档案转到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中心进行托管。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中心出具调档函,然后携带调档函原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原单位办理调档手续。
辞职不需要上交劳动合同,公司至少保存自己那份劳动合同文本二年备查。
根据《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十八条,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
个人档案不能拿在自己手里,否则会成为无效档案。档案转递过程中应保证档案的密封性,不要拆开。
建议:
提前了解并确认新单位的档案接收政策,以便顺利办理调档手续。
如果暂时没有新单位,可以选择将档案托管在人才中心,并确保及时更新联系信息,以便接收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