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4:08:00
在郑州补缴公积金,可以参照以下步骤进行:
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
付款票据(支票、进账单或汇票等);
若有变更,需提供“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
若为补缴,则需提供“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到受托银行网点窗口汇(补)缴:单位携带要件材料到受托银行网点审核,转账成功后,核实无误记入单位账户和个人账户。同时,“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第一、二联交单位留存,“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两联均加盖单位财务章,一联交单位留存,一联操作员留存作记账凭证附件。
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办理:可以登录公积金中心网站或下载公积金客户端APP,选择“全部”进入,然后点击“生活缴费”,再选择“公积金补缴”,按照提示填写补缴月份、金额、姓名等信息,点击“下一步”即可完成补缴操作。
补缴不能跨公积金年度,公积金年度为当年7月至次年6月,遇跨年度补缴时,需分次进行。
补缴原因为未缴时,补缴月份需为未缴纳过公积金的情况。
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按与管理中心约定的日期,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的,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的,应及时补缴住房公积金。
建议选择上述两种方式中的一种进行办理,确保补缴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