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8 05:39:02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 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诉讼费。具体退费流程如下:
在全部或者部分诉请得到支持,且案件生效以后,可以申请退还。法院将预收的诉讼费用退还原告,再由法院直接向被告收取,除非原告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被告直接向其支付。
民事案件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且经人民法院准许的,可以撤诉,诉讼费减半收取。已经按普通程序收取了诉讼费的,退回一半;按简易程序收取了诉讼费的,本身就按减半收取,因此撤诉后不再退回诉讼费。
调解结案的案件,诉讼费减半收取。有的法院当场就可以退还,其中诉讼费由对方承担的部分,一般由对方支付以后才可以退回。
胜诉退费通常通过当事人提供的银行账号进行,由法院审核后在15日内退还。当事人应如实提供接收“胜诉退费”的银行账号,并在账号变更时及时通知法院。
综上所述,起诉费在法律文书生效后15日内会退还原告。建议当事人及时联系法院并提供必要的银行账号信息,以确保退费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