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4 17:41:00
如果你遇到辞工不给辞工单的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无论是否在试用期内,都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如果在试用期内,则提前3日通知即可。
通过电子邮件、书信或传真等方式发送辞职通知,并确保保留所有相关发送记录及证据,以便日后维权。
如果公司拒绝批准辞职,可以尝试与公司协商解决,明确表达自身离职意愿及法律依据。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调解,要求单位履行法定义务。
若公司仍不配合,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在公司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下,应立即报警处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内到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总之,面对辞工不给辞工单的情况,应依法行事,通过协商、投诉、仲裁及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确保每一步操作都有据可依,并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