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23:23:02
军人在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军人需要提供有效的军官证、士兵证或文职干部证。
非军人一方需要提供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军人需要提供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非军人一方需要提供婚姻状况证明,并由本人签字声明。
双方需要提供3张2寸近期免冠红底合影照片。
离过婚的军人需要提供离婚证原件和法院生效司法文书。
丧偶的军人需要提供原配偶死亡证明。
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自愿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并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申请表格和介绍信
军人需要到所在单位政治处领取申请表,并对配偶所在单位发函进行调查,拿到回函后交政治处开出介绍信。
非军人一方需要提供居住地的相关证明,如居住证、常住人口登记卡等(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
建议军人和非军人一方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和证明,并提前预约办理时间,以确保顺利完成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