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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怎么不算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21:46:33    

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但若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则需承担全部责任。

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这种行为应当可以证明其本身没有逃避处罚的主观动机。

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往医院后,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暂时离开医院的,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资料,经过伤者家属同意后离开的。这种情况下,行为人没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意图。

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救治而没能及时报案的,而是采用先将伤者送往医院的方法。这种行为不应认定为肇事逃逸。

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而驾驶车辆离开现场的。若行为人无主观逃逸故意,则不构成肇事逃逸。

虽然驶离现场,但离开是为了设法报警的行为。例如,行为人在现场附近打电话报警或到附近医院求救等,能够证明其没有逃避处罚的主观动机。

虽在离开现场途中,但主观故意动机尚不明确的行为。若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其有逃逸的故意,则应出于无罪推定的原则不轻易认定其行为为逃逸。

综上所述,肇事逃逸的认定需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客观行为及其后果。在上述情形下,行为人可以主张自己不构成肇事逃逸。建议在遇到交通事故时,当事人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报警,并尽力抢救伤者,以合法合规的方式处理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