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13:23:32
迁户口需要准备以下证件和材料:
当事人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
迁出地的集体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出证明。
户口迁入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以及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以及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以及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迁移户口申请书(出具迁移的理由)。
房产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居住证等。
聘用合同。
户籍迁移证。
接收单位证明。
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
自建房:土地使用证、土地、规划部门批准建房的有关材料。
购买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购销上税发票原件(留存复印件)。
单位租赁给本单位职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单位证明、收取房屋租金发票或有关凭证。
根据迁户口的具体原因和当地政策,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建议在办理迁户口手续前,先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了解详细的所需材料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