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9:13:32
医院必须持有的证书包括: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或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区外职称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方可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护士在医院工作时必须持有的证书,通过全国统一的护士资格考试获得。
医生从事医疗工作的基本证件,通过全国统一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获得。
从事临床医学检验工作的人员需要考取。
医学影像技术专业人员从业的资格凭证。
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必须持有此证。
例如儿科、精神科等,需要完成相应的专科培训并通过考试获得。
证明个人身体健康,适合从事医疗工作。
在某些地区可能需要,证明个人有权在该地区工作。
需要符合当地部门的设置规划。
包括执业医师资格、卫生技术职称等。
如医疗卫生技术设备、药品供应种类等。
包括医疗机构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选址报告、建筑设计平面图、执业登记、消防许可证、环保许可证、物价许可证、大型医疗设备购置配备许可证等。
建议医院在筹备过程中,仔细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的要求,确保所有必需证书和许可都齐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