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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西安户口有什么要求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01:33:04    

转西安户口有以下几种要求:

学历落户

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毕业,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及留学回国人员。

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的,不受年龄限制;具有本科(不含)以下学历的,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

在校大学生落户

全国高等院校在校学生(教育部学信网在册人员),均可迁入本市落户。

人才引进落户

专业人才落户:参照《西安市A、B、C类人才认定实施细则》《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认定的A、B、C、D、E类人才;拥有属于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人才;受到市级以上评定表彰的各类专业人才。

技能人才落户:世界技能大赛前十名获得者;省级、地市级和行业(部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称号获得者;具有首席技师、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者;具有高级工、中级工等级者;受到市级以上评定表彰的各类技能人才。

投资创业落户

凡在西安市依法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的市场主体,其法定代表人、员工和个体经营者可迁入西安市落户。

投靠直系亲属落户

西安市户籍人员,均可申请其直系亲属投靠落户,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安居落户

在本市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可迁入本市落户。

其他非户籍人口落户

需在本市办理居住证连续有效年限满3年,并连续缴纳社保满3年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人员。

在本市三环以外区域落户,符合条件之一人员可迁入该区域落户:

办理居住证有效年限满1年(申请落户时居住证在有效期内),并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的人员。

在本市三环以外区域,拥有合法产权房屋的人员,可迁入该房屋落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落户。

工作调动、录用人员落户

经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调入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落户材料:组织(人社)等部门的批准证明。

复员、转业军人落户

依照国家和省、市人民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安置到本市的复员、转业军人,其配偶和家属随迁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