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5 14:44:04
在加州入境时,有一些物品如盗版产品、肉类、奶制品、蛋类、海鲜类、瓜果蔬菜等被禁止携带,具体如下:
不允许携带的物品
包括盗版光盘、书籍、假名牌和电器等。
生的或未加工的肉类及其制品,如腊肉、熏肉等,除非符合特定条件(如婴幼儿配方奶、烘焙材料等)。
大部分奶制品禁止携带,除非是满足婴幼儿日常用量的奶和奶制品,或者经过商业包装且未拆封的。
一般情况下不能携带,除非是经过特定商业包装且未拆封的,或者彻底煮熟。
大多数海鲜产品没有限制,但裹有含奶或蛋的面包屑的海鲜不能携带。
几乎所有新鲜或冷冻的水果和蔬菜都禁止携带。
允许携带的物品
合理个人用量的常用处方药可以通过安检,但有时需要出示医生处方。
每个人可携带1000毫升酒液,且需年满21岁。
20根香烟或100支雪茄,原产于古巴的雪茄等烟草产品除外。
注意事项
携带物品时应确保符合加州及美国海关的规定。
某些物品可能需要提供官方文件,如检疫证明、产地证明等。
遵守知识产权和注册商标的物品禁止携带。
请根据最新的海关规定和指南准备您的行李,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