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9 10:56:32
根据最新的信息, 云南省的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为158天。这包括法定的98天产假以及云南省额外提供的60天奖励产假。此外,如果遇到难产情况,产假会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产假也会增加15天。对于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女职工,享受15天产假;而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女职工,则享受42天产假。
这些规定主要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及《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建议用人单位和女职工在实际操作中,参照最新的法律法规,确保产假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