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8 08:31: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这意味着, 用人单位应在员工入职后的30天内完成社保登记和缴纳工作。
具体操作上,员工入职后,用人单位应在建立用工关系的30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员工的社会保险登记申请,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社保登记和缴纳,员工有权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和举报。
此外,虽然有些公司可能在员工转正后才开始缴纳社保,但这并不符合法律规定。员工在入职后30日内就应享受社保待遇,用人单位不得延迟或拒绝为员工缴纳社保。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应在员工入职后的30日内完成社保登记和缴纳,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做到这一点,员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