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6:31:32
可以用于抵扣的发票类型主要包括:
1. 增值税专用发票
2.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3. 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
4. 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或部分实施营改增地区的运输业增值税发票
5. 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
6. 诉讼费发票
7. 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8.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9. 购进免税农产品、支付运输费用、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的废旧物资的普通发票
抵扣规则包括:
发票内容必须真实,不能存在虚开等违法行为。
发票类型必须符合抵扣条件,如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等。
购进货物或接受劳务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款可以抵扣。
进口货物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款可以抵扣。
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农业产品或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产品,可以按照买价乘以规定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
纳税人支付运输费用,可以根据运费发票所列运费金额乘以规定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
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免税废旧物资,可以按照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乘以规定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
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凡用于生产经营的(应税项目),均准予抵扣进项税额。
不允许抵扣的项目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采购或服务、特定用途的费用、享受国家税收简易计税优惠或者是免征增值税的项目等。
请注意,税法规定可能会有更新,具体抵扣项目和扣除率应以最新的税法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