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08:18:34
公告的发布通常由以下部门负责:
1. 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2. 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如国务院)及其所属部门;
3. 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行政领导机关;
4. 某些法定机关,如税务局、海关、铁路局、人民银行、检察院、法院等;
5. 地方政府部门,如国土资源管理局、公路局等,根据其管辖范围和职责发布相关公告。
公告适用于宣布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其发布范围可能涉及国内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