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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发布违法奶粉广告,被罚12.5万元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3-26 01:3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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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福建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消息,福建省发布2025年第一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宁德凡人同欣贸易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店内发布含有“选择优博剖蓓舒的6大理由:1.剖宫产专研:中国剖宫产奶粉首创者销量领先……”等内容的广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和第十一条“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规定,2024年11月,寿宁县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不良影响,并处罚款125000元。

丨来源新京报

丨本期编辑:冯晓敏

丨校读:冯晓敏

丨监制:张耀 封斌

丨总监制: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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