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4:32:10
企业征地是一个涉及多个环节和部门的复杂过程,以下是企业征地的详细流程:
企业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应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确认该农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确认农用地可以用于建设后,企业需根据建设部门要求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并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建设部门审查通过后,颁发《选址意见书》,企业需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
企业持《选址意见书》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
企业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续,并缴纳各项审批费用。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颁发拆迁许可证并发布拆迁公告。拆迁人书面通知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并与被拆迁人、承租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补偿方式和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地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期限等事项。
达成协议后,拆迁人支付补偿款,被拆迁人交房。若在拆迁期限内未给予补偿或拒绝搬迁,被拆迁人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协议一方可申请法院先予执行。
征用土地方案经批准后,市、县人民政府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公告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用途、范围、面积、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公告,听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方案经批准后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包括支付各项补偿费用和交付被征用土地。被征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人应在规定期限内交出土地。
最后,用地单位在补偿、安置完成后,进行土地清理工作,确保土地顺利交付。
企业征地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透明度,以维护各方权益。建议企业在征地过程中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及被拆迁人保持良好沟通,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