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0:49:32
有偿家教通常指的是在职教师在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时间之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学生提供辅导、补习等服务,并从中获得经济利益的行为。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形:
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学生有偿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
利用职务之便暗示、诱导、动员或强制学生参与有偿辅导并从中获取报酬;
利用晚间、双休日、寒暑假或法定节假日在居住地或租借场所进行有有偿课外(作业)辅导、补习活动;
为学生提供家庭寄宿式辅导、补习活动并从中获利;
未经批准在校外办学机构或社会培训机构中从事有偿学科类教学、辅导;
利用工作和职务之便为他人从事有偿家教或社会培训机构补习班介绍生源;
其他按照规定应当认定为有偿家教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教师没有直接收取费用,但如果有其他形式的利益输送,例如通过介绍生源获得好处,也可能被视为有偿家教。此外,如果教师帮助亲戚朋友子女进行无偿补习辅导,但未报备或报备情况与实际不符,也可能视同有偿家教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