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5:31:03
土地评估的方法有多种,每种方法都有其特定的应用场景和理论基础。以下是几种常用的土地评估方法:
基本原理:市场比较法是根据市场替代原理,将待估土地与具有替代性的、且在近期市场上交易的类似土地进行比较,并对类似土地的成交价格作适当修正,以此估算待估土地的客观合理价格。
适用范围:主要用于地产市场发达、有充足的具有替代性的土地交易实例的地区。
测算公式:PD = PB × A × B × D × E,其中PD是待估宗地价格,PB是比较案例价格,A是待估宗地情况指数/比较案例宗地情况指数,B是待估宗地估价期日地价指数/比较案例宗地交易日期地价指数,D是待估宗地区域因素条件指数/比较案例宗地区域因素条件指数,E是待估宗地个别因素条件指数/比较案例宗地个别因素条件指数。
基本原理:收益还原法是将待估土地未来正常年纯收益,以一定的土地还原利率还原,以此估算待估土地价格。
适用范围:适用于土地未来收益可以预测且较为稳定的情况。
测算公式:P = a / r,其中P是土地收益价格,a是土地纯收益(或地租),每年不变,r是土地还原率。
基本原理:成本逼近法是以开发土地所耗费的各项客观费用之和为主要依据,加上一定的利润、利息、应缴纳的税金和土地增值收益来确定其价值。
适用范围:适用于土地开发成本较易确定且较为准确的情况。
测算公式:P = Pt - Ph - T,其中P是土地价格,Pt是不动产交易价格,Ph是房屋现值,T是交易税费。
基本原理:剩余法是在预计开发完成后不动产正常交易价格的基础上,扣除预计的正常开发成本及有关专业费用、利息、利润、税收等,以此估算估价对象价格。
适用范围:适用于待开发土地或现有不动产中所含土地价格的评估。
测算公式:P = Pt - Ph - T,其中P是土地价格,Pt是不动产交易价格,Ph是房屋现值,T是交易税费。
基本原理: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在基准地价基础上,通过待估宗地条件与区域内一般条件的比较,对基准地价进行系数修订,评估出宗地价格。
适用范围:适用于需要依据基准地价进行评估的情况。
基本原理:假设开发法是预测土地在开发完成后的价值,然后减去开发成本和相关费用,以确定土地的价值。
适用范围:适用于具有潜在开发价值的土地评估。
基本原理:路线价法是通过设定标准宗地的价格,然后根据宗地的位置、临街宽度等因素,按一定比例修正得出其他宗地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