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31 14:04:54
四固定确权是指对农村集体土地及其上的房屋进行确权登记,明确土地和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以下是确权的一般步骤和注意事项:
申请人必须是农村集体组织内的成员,且必须是房屋的实际所有权人。
进城买房或在别的村庄买房子的人不能进行确权。
申请人必须有合法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和户口本。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黑户口是无法进行宅基地确权的。
如果房屋是自行建造的,需提供建房时的建设用地规划书及房屋竣工验收合格的文件。
如果是购买的同一个集体成员的房子,则需另外提供买卖合同以及其他证明权属来源的材料。
宅基地确权要在集体内进行公告,公告期间如无争议,方可再进行确权。
农村房屋所有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递交土地使用权证书、规划许可证等材料,由村委会进行审核。
村干部及其他村委会成员核查属实的签字盖章并递交给乡政府。
乡镇部门安排工作人员实地查看,审核无误后签字,交给县规划局。
县规划局审核农村房屋所使用的宅基地是否符合乡镇发展要求,符合要求的审核通过。
最后,拿着相关材料去当地的房管局办理不动产登记,即农村房屋产权证,并缴纳相应的费用。
权利主体合格,即申请人必须是集体成员且必须是房屋所有权人。
有合格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黑户不行。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完成农村房屋的“四固定”确权登记,明确土地和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建议在申请过程中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顺利推进确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