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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萨,那个拉丁美洲最会写的第一老帅哥走了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4 18:05:00    

伦敦河岸街,萨默塞特宫的隔壁,矗立着国王学院历代优秀毕业生的巨照,只有做出了改变世界的贡献,才有资格上墙。校友会搞的这类东西,除了让人相形见绌外,还躲不过:边上就是个繁忙的公交站,附近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的学生每天坐车,也得被迫看一遍!大家一致反映:只记住了马里奥·巴尔加斯·略萨的颜值。

这位来自拉丁美洲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除了帅、有个性,和他笔下人物一样,人生潇洒尽情,极具戏剧性;做过银行职员、图书管理员、研究助理、守墓人、广播员、新闻记者、编辑、诗人、作家,还竞选过总统……略萨把写作当成一种生活方式,“把这个美好却耗精力的才能掌握在手”“用它来保护自己,抵御不幸和困扰”,并把自己的经历和感悟融入小说、剧作、政论、随笔以及报刊文章,被称作“当代最伟大的作家”“结构写实主义大师”“拉美文学大爆炸四主将”之一,真是不枉人间一回,值回了票价。

1936年,还没等到略萨降生,父母就因爱成恨离了婚,于是生在秘鲁南部的他,随即被送往北方,和外婆一家人生活,跟着国内国外到处颠沛;还没来得及长大,父母爱到不行又复婚了,一直被告知“你爸死了”的他,旋即又被接到了秘鲁中部的首都利马。

就像他写过的那些拉美男孩,略萨被他穿海军制服的爸,从小揍到大。他在书籍和文字中寻找慰藉,把作家当成一种奢望。75岁时,他仍清晰记得自己5岁时上过的那所好学校,老师如何教他爱上阅读,用文字和想象力丰富了他的生活:在凡尔纳的《神秘岛》里,随尼摩船长做了两万多里的海底旅行;在大仲马的《三个火枪手》中,与威胁王后的阴谋作斗争;还摇身一变,成了雨果《悲惨世界》里的冉阿让,背着马利尤斯有气无力的躯壳,在巴黎下水道里出没。

他在利马的街角,从一个短裤男孩,长成穿长裤、抽烟卷的男青年,学会了跳舞,谈恋爱,以及如何对女孩表白。他读了军校,那段暗无天日的记忆成就了后来的略萨,以及那本著名的、里程碑式的《城市与狗》。学生期间,他开始在报社工作,与来自各地、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好的,坏的,出类拔萃的,面目可憎的。从此他意识到,学校就是一个小社会,而社会正如一所学校。

19岁时,略萨决心结束放荡不羁的生活,因为他狂风骤雨般爱上了大自己10岁、来探亲的舅妈的妹妹。两人不顾保守的秘鲁社会和家人的强烈反对,执意结合。婚后,略萨拿到奖学金去往欧洲深造,这段饱受非议、柏拉图式的感情因此无疾而终,但也成为《胡利奥姨妈与作家》的原型故事。离婚后的略萨再婚,亲朋好友接到通知,再次五雷轰顶:新娘是他的表妹,舅舅的女儿!

爱得惊世骇俗,恨得也惊天动地。上世纪60年代末,略萨就和写出《百年孤独》的马尔克斯一见如故,两位世界级大师结下深厚友谊,家人也交往甚密,马尔克斯甚至是略萨儿子的教父。可十年后,众目睽睽下两人却大打出手,分道扬镳,至今仍是文坛一谜。

略萨凭《城市与狗》《绿房子》《酒吧长谈》秘鲁三部曲成名后,不仅“出名即巅峰”,之后更是“每三年便震撼世界一次”,《世界末日之战》《狂人马依塔》《公羊的节日》等佳作不断。他从不回应与马尔克斯的过节,却满足媒体对他感情生活的兴趣,更说了让第二次婚姻得以维持的秘密:她长着小翘鼻子,性格倔强,宽容大度地忍受着让一个作家成为作家的躁狂和神经质,什么都做,什么都做得很好;两人在一起50年,有了一大家子,即使吵架时,她还说:“马里奥,你唯一能做的,就是写作。”

有意思的是,略萨全家早在30年前就来中国玩过,“以纯粹的旅游观光者身份,细品古老文明的风情韵致”。两年后,他的书也在国内出版,但销路并不好,直到2010年获诺贝尔奖,才引起读者的注意。

略萨并不享受得奖带来的盛名和无休止的采访,他甚至“想逃到岛上去生活”,但也坦承:“它带来的好处,是让你被世界知道”。2011年当他再次到访中国,演讲已经一座难求。得知自己被称作“世界作家中的第一老帅哥”,他笑得不行,说:早知道的话,就搬到中国生活了。略萨喜欢自己住过的所有地方,哪里都觉得像家里一样。他不认为作为“世界公民”会削弱对自己祖国的爱,而那种爱,不该是强迫的,像任何一种爱一样,应该是自发的,是紧紧连结爱人、父母子女、朋友的一种爱。

略萨告诉读者,当他获奖的那一刻,想起母亲,她爱读内尔沃和聂鲁达的诗,常会激动,流泪;也想起外公佩德罗,他鼻子大大的,秃顶亮亮的,总是夸他写的任何东西;还有舅舅路乔,尽管文学在当时的拉美,远不能用以糊口,他还是一个劲儿地鼓励他要全身心投入写作。

略萨说他这一生,身边总有这样的人,爱他,激励他,在他犹豫时,又用他们的信念感染他。

原标题:《记忆 | 略萨,那个拉丁美洲最会写的第一老帅哥走了》

栏目编辑:郭影 文字编辑:钱卫

来源:作者:曲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