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9 14:04:00
4月19日公安部网安局公布近期5起涉险情、警情等网络谣言案,相关人员均已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全国公安机关网安部门保持对网络谣言的严打高压态势,坚决遏制网络谣言高发频发态势。
“河南发生4.3级地震”谣言案。河南公安网安部门查明,李某普(男)在某社交平台发布“凌晨3时17分,河南省淅川县发生4.3级地震,震源深度10千米,地震发生时,南阳、洛阳、郑州等多地居民被震醒”的谣言信息,引发大量网民关注、议论,造成多地居民恐慌,扰乱公共秩序。
“四川凉山一烟囱引发大规模火灾造成人员伤亡”谣言案。四川公安网安部门查明,王某勇(男,25岁)为吸粉引流,在某互联网平台发布称“四川省凉山州,一座高耸的烟囱由于长期未进行维护和刷漆,表面严重腐蚀,最终引发了大规模火灾,造成人员伤亡”的谣言信息,引发大量网民关注、议论,造成当地居民恐慌,扰乱公共秩序。
“新疆拜城县5.4级地震‘3人死亡65户房屋受损’”谣言案。新疆公安网安部门查明,刘某(男,48岁)为博人眼球,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新疆拜城县发生5.4级地震已致3人死亡,65户房屋不同程度损伤”的谣言信息,引发大量网民关注、议论,造成当地居民恐慌,扰乱公共秩序。
“天津滨海新区海水倒灌”谣言案。天津公安网安部门查明,王某利(男,58岁)为吸粉引流,在多个互联网平台发布“天津滨海新区曹妃甸滨海大道发生海水倒灌”的谣言信息,引发大量网民关注、议论,造成当地居民恐慌,扰乱公共秩序。
“重庆发生3.0级地震有人员伤亡”谣言案。重庆公安网安部门查明,冯某远(男,68岁)为吸粉引流,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重庆市石柱县发生地震”的谣言信息,引发大量网民关注、议论,造成当地居民恐慌,扰乱公共秩序。
在此,警方请广大网民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网上行为,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自觉抵制网络谣言。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林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