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11 12:09:02
我国法官的级别分为 四等十二级,具体如下:首席大法官:对应行政级别为国家级副职,通常指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大法官:分为一级和二级,其中一级大法官对应省部级正职,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大法官对应省部级副职。高级法官:分为一级和二级,其中一级高级法官对应厅局级正职(巡视员),二级高级法官对应厅局级副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