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16:08:02
物业公司归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具体来说,这些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包括监督物业公司管理及收费、物业公司的注册、拟定物业管理规划和政策、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进行行政监督和指导、审查或审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指导业主委员会选择物业公司、受理业主委员会的投诉等。
在地方层面,房管局或住建局等部门也承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和管理职责,包括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资质审查、信用评价、执法检查等工作,并受理和处理小区内发生的重大物业纠纷和投诉。
此外,物业公司还可能受到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管,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部门、公安机关、税务部门等。
综上所述,物业公司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具体管理部门可能因地区而异,包括房管局、住建局等。业主在遇到物业相关问题时,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房管局进行投诉或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