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16:58:32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如果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应当在用工之日起 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因此,打工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应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具体期限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但最短不得低于一个月。如果约定的试用期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那么试用期将不成立,该期限将被视为劳动合同期限。
建议:
劳动者在开始打工前,应与用人单位充分沟通,明确合同期限,并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以保障自身权益。
用人单位也应遵守法律规定,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避免因未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产生法律风险。